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從事建筑工程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而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企業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二級裝飾裝修資質是較高的等級,可以承接較大規模的裝飾裝修工程。
關于能否承接外墻保溫工程,根據《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二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攬與其注冊等級相適應的建設項目。因此,二級裝飾裝修資質的企業是可以承接外墻保溫工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從事建筑工程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而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企業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對于二級裝飾裝修資質,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二級資質的企業應當配備至少一名具有相應等級的注冊建造師。因此,二級裝飾裝修資質需要至少一名二級建造師。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升級資質的企業應當具備一定的施工經驗和完成項目的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在本等級范圍內連續承攬并完成不少于兩個合格項目;
(2)總投資額達到或超過本等級規定的蕞低限額;
(3)具備與升級后等級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
以上是升級到一級的蕞基本要求,實際情況可能還會有其他要求,請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以獲取蕞新的要求信息。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二級裝飾裝修資質的承包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室內外裝飾工程;
(2)建筑幕墻工程;
(3)金屬門窗工程;
(4)防水防潮工程;
(5)防腐保溫工程;
(6)吊頂、隔斷工程;
(7)地板、墻面、天花板鋪裝工程等。
以上只是二級裝飾裝修資質的一部分承包范圍,具體范圍還需參考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