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的規定,乙級城鄉規劃資質需要至少兩名注冊城鄉規劃師。這兩名注冊城鄉規劃師需具備相應的職稱和從業經驗,并且在相關領域有一定的研究和實踐經驗。
根據《城市與農村規劃編制管理辦法》,城鄉規劃編制乙級資質適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型和中型項目的城市與農村規劃編制工作。小型項目指建設用地面積在500畝以下,中型項目指建設用地面積在500畝至2000畝之間。
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城鄉規劃乙級資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注冊資本:企業應具有一定的注冊資本,以確保能夠承擔相應規模的城鄉規劃項目;
2)人員配置:企業需要擁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城鄉規劃專業人員,其中至少兩名注冊城鄉規劃師;
3)技術條件: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技術設備和軟件工具,以支持城鄉規劃項目的編制和設計工作;
4)從業經驗:企業需要具備一定的城鄉規劃項目從業經驗,以證明其在該領域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
請注意,在辦理城鄉規劃乙級資質時,建議咨詢專業的建設資質代辦機構,以確保申請材料的準備和審核過程的順利進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城鄉規劃乙級資質審批部門主要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其授權的地方規劃主管部門。在辦理城鄉規劃乙級資質時,企業需要向審批部門遞交相應的申請材料,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核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