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筑企業專業承包資質的有效期滿后,如果沒有進行續期,該企業將失去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重新申請資質,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審核和評定。
企業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包括申請表、企業基本情況介紹、經營管理制度等。然后,提交給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繳納相應的申請費用。
接下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現場核查。核查內容包括企業的注冊資金、從業人員數量、技術力量等方面。
根據審核結果和評定標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作出是否重新授予資質的決定。如果符合條件,企業將重新獲得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
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筑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商業聲譽;
3. 具備相應的注冊資金;
4. 具備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設施;
5. 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從業人員,并具備相應的技術力量。
建筑企業還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資質,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和評定。
在資質管理方面,建筑企業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同時,企業還需要定期進行資質維護和更新,確保資質的有效性。
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筑企業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不同類別和等級。常見的類別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等。
每個類別下又分為多個等級,通常以字母A、B、C來表示,其中A級為蕞高級別。
不同類別和等級的資質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高級別的資質要求企業具備更高的注冊資金、從業人員數量和技術力量。
建筑企業還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申請相應的資質類別和等級。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和評定。
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筑企業專業承包資質人員配備標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技術負責人:每個專業承包項目必須有一名技術負責人,具備相應的職稱或職業資格,并具備豐富的工程施工經驗。
2. 項目經理:每個專業承包項目必須有一名項目經理,具備相應的職稱或職業資格,并具備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
3. 施工員:每個專業承包項目必須有一名施工員,具備相應的職稱或職業資格,并具備一定的工程施工經驗。
4. 技術員:根據項目規模和需要,建筑企業還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技術員,具備相應的職稱或職業資格。
以上人員配備標準是建筑企業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基本要求。在實際操作中,企業還可以根據項目需求適當增加人員配備。